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于2020年4月开始,6月30日前完成,为了保证大家能够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什么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两种情况,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以及需要退税的人员。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工资薪金所得×100%+劳务报酬所得×80%+稿酬所得×8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

  2.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怎么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收入-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当年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3.怎么办理?

  三种方式,自行办理(通过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者税务大厅办理)、研究所代为办理以及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如选择由研究所代为办理,请在4月30日前补充提供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所有综合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详细流程见附件4)

  4.重要提醒!

  (1)请及时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或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汇算。

  (2)在APP或电子税务局中绑定银行卡(最好为一类卡)。

  (3)在APP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2019年度各项收入、扣除,如有遗漏请及时补充。

  个人所得税APP:

  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联系人:

  财务资产处 王悦(联系电话:84379139;电子邮箱:wangyue@dicp.ac.cn) 

  人事处 张晓洁(联系电话:84379092;电子邮箱:zhangxj@dicp.ac.cn )

  纳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

  附件:

  1.《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2.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 

  3.综合所得汇算清缴APP操作指南 

  4.研究所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流程 

  5.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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