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

根据《大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5〕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概念验证中心

1. 依托单位为在大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

2. 依托单位应能为概念验证项目匹配场地、设备基金等配套条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概念中心建设方案;组建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队;鼓励联合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带动相关产业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与共享。

3. 概念中心应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和运营制度;建立包含概念(项目)遴选、验证分析、商业孵化等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建有概念验证项目清单。

4. 自申请备案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向社会披露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中试基地

1. 依托单位为在大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

2. 应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或整合行业上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等专业设备及配套设施。

3. 拥有必要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4. 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创新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

5. 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6. 自申请备案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向社会披露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有关要求

网上填报。有意申报研究组可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https://kjxm.kjj.dl.gov.cn/)线上方式分类别填写申请材料(选择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基地中的一项),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志勇

联系电话:0411-84770780、1310984092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精华 156686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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