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关于调整能源学院园区科研用房房屋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化物所发〔2025〕47号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科研用房的合理配置,结合研究所实际,能源学院园区(含大连先进电子束测试平台)科研用房房屋占用费(以下简称“房费”)标准按研究所标准房费的70%执行,即42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该标准自化物所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的房费优惠期结束后执行。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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