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将辽宁省提名国家奖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国家科技奖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推荐国家最高科技奖须获得过辽宁省科技最高奖(科技功勋奖);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核心内容须获得过2019年度至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一等奖;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须获得过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以及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须为省内单位。
(三)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提供标注密级的附件材料。如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二、推荐数量
各推荐单位须在推荐指标数量(数量为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总数)范围内择优限额推荐,其中,中国科学院驻辽科研院所由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汇总推荐,企业由所在市科技局汇总推荐,部属、省属高校直接推荐。
三、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须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申报材料,其中包括:
(一)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审核情况和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提名书纸质版1份(主件、附件合订,无需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
(三)视频答辩多媒体介绍材料1份,须为wmv格式,包含配音(不得采用专业或者AI配音,不得加入背景音乐),时长8分钟,播放环境为操作系统Windows 10,播放软件WindowsMedia Player,投影长宽比4:3。请务必提前自行测试,确保能够完整连续播放。
每个项目提名书电子版和多媒体介绍材料刻录在同一光盘内,并在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后续专家评审答辩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将提名书纸质版、提名书电子版和多媒体介绍材料光盘于5月22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合作处联系人。
联系人:孙洪春
联系电话:84379212
联系邮箱:sunhongchun@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