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中青年科技人才)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3. 青年科技之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双碳、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各单位限额推荐(含辽宁滨海实验室),我所可推荐杰出青年科技人才6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8人,青年科技之星12人。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根据支持对象和条件,按照限项、规避重复支持等要求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2.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及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3. 申报单位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企业承担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构成。

4. 申报人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施意见》(大科发〔2022〕258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申报流程

1. 有意申报人员参考申报指南,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kjxm.kjj.dl.gov.cn/user/login.html),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

2. 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

3. 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因项目为限额推荐,有意申报的人员请于7月22日前完成线上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志勇

联系电话:84770780

联系邮箱:zywen@dicp.ac.cn

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2: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4:项目申报限项表

附件5: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附件6:技术就绪度评价细则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项目预算编制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项目申报限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申报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技术就绪度评价细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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