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滨海实验室2024年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辽宁滨海实验室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辽宁滨海实验室科技攻关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主要方向

1. 能源化工

2. 精细化工

3. 能源化工新材料

4. 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 中试类项目:该类项目应属于相关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后、大规模量产前,为验证工艺的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探索解决工业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的科研项目。中试类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为1000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2至3年。

2. 应用示范类项目:该类项目应聚焦辽宁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需求,实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培育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和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整体跃升。应用示范类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为1500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

3. 颠覆性技术类项目:该类项目应符合辽宁相关领域产业技术需求,属于采用新科学原理应用或由技术集成创新产生的新技术,能够催生潜力巨大的市场,并引发产业组织模式、产品制造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颠覆性技术类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为200万元/项,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申报项目要求。

(二)限项规定

1. 中试类项目和应用示范类申请项目应为在辽落地项目,优先支持在连落地项目;

2. 以上项目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和大连理工大学申报;

3.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正在承担辽宁滨海实验室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 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5.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期为6月18日至7月10日,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请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应通过科研管理系统(https://mdpmi.dicp.ac.cn,所内科研人员钉钉扫码登录,所外科研人员操作指南见附件)在线填报《辽宁滨海实验室科研项目申请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天时、王小平

联系电话:84379693、84379223

邮箱:fengtianshi@dicp.ac.cn、wangxiaoping@dicp.ac.cn

附件:所外用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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