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人员赴新疆挂职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院人事局通知,拟选派1名优秀职工,赴新疆师范大学挂职工作。

挂职岗位: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分管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具体负责化学、化工学科发展规划、建设工作。

挂职时间:3年

人选条件及要求:具有化学工程专业背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级干部,年龄47周岁以下。

预计派出时间:2023年7月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挂职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前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 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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