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财政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项目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要求。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2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原则上应于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一负责人本年度支持不超过1项。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4.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等不端行为的。

(五)推荐限额

我所可向省科技厅推荐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15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1项,6月10日后将对所内上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推荐。

四、联系方式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杨超,84379178,yangchao@dicp.ac.cn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李婉君,84379197,lwj@dicp.ac.cn

附件1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高新领域).pdf

附件2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pdf

附件3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生物医药领域).pdf

附件4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农业领域).pdf

附件5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社会发展领域).pdf

附件6  2022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2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生物医药领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高新领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农业领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 202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社会发展领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6 2022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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