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场馆等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部分公共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22号),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各园区体育场馆、健身室和离退休活动室等场所有序开放,具体要求如下。

1.各场所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关场所使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包括限流限距避免人员聚集等。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规范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并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2.进入场所人员应主动测量体温、配合登记,活动时应保持安全距离,活动完毕尽快离开。

3.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工作人员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做好清洁消毒。


大连化物所——青岛能源所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