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现组织我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人事处将根据推荐和报名情况,择优通过中国科学院、辽宁省、大连市、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渠道进行推荐申报。各个渠道总名额如下表所示(括号内为我所可推荐名额),目前已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推荐渠道,我所名额为1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渠道,我所名额为1人,其他渠道预计各1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中国科学院渠道不再推荐,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渠道1个名额,各个渠道名额预计最多1个。
推荐渠道 |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
中国科学院 | 30(1) | 5(0) |
辽宁省 | 20(1) | 2(1) |
大连市 | 5(1) | 1(1) |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1 | 1 |
三、有关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 每个研究室(部)择优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负责人、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申请者于2015年7月17日前将电子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一览表》发送至yuhao@dicp.ac.cn。
联系人:于浩,84379235,yuhao@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