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0-06-08 | 供稿部门:财务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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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等规定变化显著,其中自今年起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因汇算清缴过程涉及大量个人工资以外收入等信息的填报,财务资产处无法像往年一样代为填报,在此特别提醒仍未办理申报的老师及时关注并留意相关信息,以免因延误办理而导致影响个人信用。
如有疑问请咨询纳税服务电话:12366
附:《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