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2024年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申报已经开始。请有意申报者参照《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成果申报及奖励办法(试行)》(大工发【2022】13号)认真组织材料,并于相应截止日期前上报。
申报要求:
1. 每项成果只能填写一位完成人参加评审,两个及以上不受理;因奖励项数有限,每人每类奖励只能申报一项(专利除外),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既报成果又报三绝或者合理化。
2. 创新成果申报内容原则上为我市职工2023年以来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创新项目。填报时请一定标注好所报的组别,详细填写技能等级或技术等级(职称),原则上有技术职称的申报专业组,有技能等级的申报职工组。
3. 专利奖励申报需要附专利证书复印件,授权公告日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新型),专利权人的印章要根据专利证书上专利权人确认盖全。
4. 按照申报表所列项填全。
5. 已经获得过市总奖励的创新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6. 申报日期截止到3月18日。
7. 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重报、虚报等欺诈行为,将追回奖励金、证书,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需要将申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中:zhaowenjia@dicp.ac.cn。
8. 有关申报事项,请咨询大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联系人:郭丹,联系电话:82658443。
附件:关于印发《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成果申报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