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科技基础能力局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启动了202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重大仪器研制项目)的申请工作。为做好我院项目的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定位和管理模式

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

重大仪器研制项目具有资助强度高、目标明确等特点,与其他类型科学基金项目在管理模式上有较大区别,具体详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

二、申报数量

各单位作为项目依托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

三、项目要求

1. 按照规定方式申报。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

2. 正确把握项目定位。重大仪器研制项目强调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向工程应用及市场推广的科研仪器研制。

3. 严格执行限项规定。有关限项要求按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执行。

4. 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5. 加强组织充分论证。项目依托单位应组织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对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队伍、基础条件等做出承诺。

四、材料报送

1. 申请人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完成申请书撰写,并联系科技处。

2. 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2月24日前将申请书发送至fanxuran@dicp.ac.cn。

院主管部门联系方式:010-68597318

所内联系人:科技处 范旭冉 13942083833

电子邮箱:fanxuran@dicp.ac.cn

附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