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进一步拓展研究所主攻方向的应用边界,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前期项目指南征集情况,现组织申请2025年度大连化物所-沈阳自动化所联合创新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资助的研究方向
联合创新基金支持机器人、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光电等前沿信息技术与能源、化工、材料、生物等领域的深度交叉融合,面向的典型领域场景如下:
1. 能源化工
智能模型开发与应用,数字孪生技术,新反应、新工艺、新装备智能化设计与调控
2. 新能源
先进电池开发与回收技术与装备,新能源智能模型开发与应用及数字孪生技术,多场景适配与集成应用验证
3. 特种环境与应用
先进航天催化、化学激光技术,航空航天、深空深海、高原极地等特殊应用场景能源开发与应用技术,空间机器人、水下机器人技术与系统应用
4. 新材料
新材料智能化开发、设计与应用
5. 生命健康
先进分离分析、解析与药物筛选等技术与应用,先进医疗、检测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6. 交叉方向
针对传统科研范式的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具有创新性、颠覆性的新技术和新应用
二、项目类别
侧重应用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联合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1. 重大项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集成化研制和产业化培育,促进重大成果产出;
2. 重点项目: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技术,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开发和产业化培育,推动先进技术取得突破。
三、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质要求与限项规定
1. 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申报项目须由两所相关科研人员共同申请;
2.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3. 申请人应符合所在单位自主设立基金限项等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项联合基金,参与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 已获批各级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本联合基金;
5. 原则上申报项目以应用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研制和产业化为主,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平台建设类项目。
(二)研究期限及资助额度
1. 联合创新基金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2. 原则上资助额度与项数:重大项目,每项400万元,每年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每项200万元、每年不超过6项;
3. 每个项目申请在总经费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经两个所双方合作人员协商,各自申请的经费额度可上下浮动,但最少一方经费额度不低于总经费的1/4。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联合创新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请,申请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创新基金管理办法》(http://www.zcc.dicp.ac.cn/info/1234/5708.htm)执行,项目申请人填报前请仔细阅读。
联合创新基金原则上应以重大科技成果产出为导向,按“项目类别”进行评审,落选项目不再纳入其他类别评审。
请申请人填报联合创新基金申请书,纸质版(完成对应处签字及盖章,一式2份、双面打印、无须装订)和电子版于2月17日之前反馈至相关联系人。
沈阳自动化所联系人:肖钧天、024-23970958、18811758004、xiaojuntian@sia.cn
大连化物所联系人:孙亮、84379575、18242042288,lsun@dicp.ac.cn
附件:大连化物所-沈阳自动化所联合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