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进一步规范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大连市科技项目咨询论证、遴选推荐、评审立项、评估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开展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 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公道正派、信誉良好;
3. 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4. 热心科学技术评审工作,身体健康,拟入库时从事研究开发或者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 无学术不端行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科技界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
(3)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4)在国家、省、市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家、地方标准编制修订。
2. 产业界专家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行业协会(学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高级管理人员。
3. 经济界专家
(1)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等学校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市级以上聘任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丰富科普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4. 伦理界专家
(1)目前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
(2)曾担任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累计1年以上;
(3)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实验动物、伦理学和法律等科研领域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并具备科技伦理审查相关工作经验的。
(三)不得入库条件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者因科研诚信、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处分在惩戒期的;
3. 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
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 违反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送内容及时限
(一)报送材料:请有意申报的专家于10月8日下班前将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ywen@dicp.ac.cn。
(二)专家信息表中“学科领域”“所学专业”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见附件2)的分类标准二级学科代码(医学领域填三级学科代码)精准填报,可复填多个学科;“职称”严格按人社部《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见附件3)填报。
(三)推荐符合入库条件的从事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实验动物、伦理学和法律工作的科技伦理领域专家。伦理类专家在“学科领域”中填报“72045”(伦理学)。
联系人:文志勇
联系电话:84770780
电子邮箱:zywen@dicp.ac.cn
附件1:专家信息表
附件2: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附件3: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