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研究组、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狠刹违规吃喝歪风,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根据《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8月至9月在全所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举措,查找2021年以来发生的违规吃喝问题,主要包括:

(一)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接待、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的公款吃喝问题;借公务接待、会议之机大吃大喝问题。

(二)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问题。以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变相处理吃喝费用问题;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问题;向下属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问题。

(三)在单位内部食堂、内部接待场所等违规吃喝问题。

(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问题。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问题。

(五)借举办会议、学习培训、党建工会活动等违规吃喝问题。

(六)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问题以及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问题。

(七)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二、工作安排

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8月至9月按照学习提醒、自检自查、抽查检查、整改落实四个环节推进实施。各职能部门、研究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节点安排开展工作。

(一)学习提醒(8月12日至8月31日)

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印发《党建工作信息》,部署各党支部、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所纪委通过《纪监审工作信息》编发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守底线、知敬畏。(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监督与审计处)

(二)自检自查(8月12日8月31日)

各职能部门、研究组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党建工会活动费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吃喝问题,填写“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于8月26日前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填写“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问题汇总表”(附件2)于8月30日前反馈监督与审计处。

办公室负责组织职能部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自查;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党费、工会会费自查;科技部门负责组织研究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自查,其中,科技处负责二室、五室、十一室、DNL16、十八室、DNL19、DNL20、DNL21、DNL22、二十五室、DNL26、二十八室、DNL29的相关研究组;高技术处负责DNL03、七室、十五室、DNL30的相关研究组;科技合作处负责一室、DNL06、DNL08、DNL09、DNL12、DNL17的相关研究组;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费自查。(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科技处、高技术处、科技合作处、监督与审计处)

(三)抽查检查(9月1日9月14日)

监督与审计处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结合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除自查内容外,重点关注以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变相处理吃喝费用问题;在单位内部食堂、内部接待场所等违规吃喝问题;借举办会议、学习培训、党建工会活动等违规吃喝问题。(责任部门:监督与审计处)

(四)整改落实(9月15日9月30日)

监督与审计处牵头组织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附件3),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逐项落实整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必要时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责任部门:监督与审计处、相关部门)

附件1: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自查表.zip

附件2: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问题汇总表.xlsx

附件3: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xls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自查表.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问题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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