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前期项目指南征集情况,现组织申请2024年度大连化物所-沈阳自动化所联合创新基金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拟资助的研究方向
1.能源、化工及材料领域
智能化采集与示踪技术,新材料、新反应、新工艺的智能化设计与调控
2.新能源领域
先进电池开发和回收处理技术与装备,新能源系统数字孪生技术,新能源多场景适配与集成应用验证
3.特种环境与应用领域
航空航天、深空深海、高原极地等特种环境和特殊应用场景,用于目标探测、温度管控、能源补偿关键技术、部件和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4.生命健康领域
AI智能化生化分析、大分子解析与药物筛选等生物技术,先进医疗、检测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5.其他交叉领域
针对传统科研范式的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具有极高创新性、颠覆性的新技术和新应用
二、项目类别
联合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综合性研究和产业化培育,促进重大成果产出。
2.重点项目,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技术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和产业化培育,推动先进技术取得突破。
三、申报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质要求与限项规定
1.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申报项目须由两所相关科研人员共同申请;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请人应符合所在单位自主设立基金限项等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项联合基金,参与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已获批各级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本联合基金;
5.原则上申报项目以应用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研制和产业化为主,一般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平台建设类项目。
(二)研究期限及资助额度
1.联合创新基金项目周期为2年;
2.原则上资助额度与项数:重大项目,每项400万元,每年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每项200万元、每年不超过6项;
3.每个项目申请在总经费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经两个所双方合作人员协商,各自申请的经费额度可上下浮动,但最少的一方经费额度不低于总经费的1/4。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联合创新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请,申请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创新基金管理办法》(http://www.zcc.dicp.ac.cn/info/1234/5708.htm)执行,项目申请人填报前请仔细阅读。
联合创新基金原则上应以重大科技成果产出为导向,按“项目类别”进行评审,落选项目不再纳入其他类别评审。
请申请人填报联合创新基金申请书,纸质版(完成对应处签字及盖章,一式2份、双面打印、无须装订)和电子版于8月15日之前反馈至相关联系人。
大连化物所联系人:孙亮,84379575、18242042288,lsun@dicp.ac.cn
附件:大连化物所-沈阳自动化所联合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