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按照《大连化物所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工作。

核查范围包括:2023年度公开发表的非综述、非摘要类论文,被质疑的研究成果(请于7月17日前反映,电话:0411-84379719,电子邮箱:xuefeng@dicp.ac.cn)。

本年度对20个研究组进行核查,抽取20篇论文。

核查组由核查专家和观察员组成,核查专家包括学风道德委员会委员及参与过核查的中青年科学家,观察员主要包括新任研究组长、引进人才等。

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系接受核查研究组,确定现场核查时间。现场核查工作计划于8月2日前完成,请接受核查研究组积极配合。

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84379719

电子邮箱:zhangjun@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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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核查分组情况和核查论文明细.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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