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新时代“六地”、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及《“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就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举荐遴选、优先支持。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不在举荐遴选范围。

二、申报遴选条件

(一)杰出人才

1.研究方向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2.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

3.具备较强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战略科学家潜质。

4.一般应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作出突出贡献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方向,能够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和国防军工重大项目研究;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论文;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3.主要精力放在科学研究一线,具备一定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5.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青年拔尖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方向,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本领域崭露头角,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4.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关要求

1.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

2.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3.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4.推荐名额:我所可推荐“杰出人才”3名、“领军人才”6名、“青年拔尖人才”34名。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通过钉钉系统申报(操作流程:工作台→人员管理→人才项目申报→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 ),系统提交相应申请(本人电子签名,研究组、研究室(部)填写推荐意见,提交人事处),并上传申请材料。

2.符合申报条件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由人事处组织研究所遴选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拔尖人才”先由研究室评审推荐后,由人事处组织研究所遴选推荐。

3.申报时间节点:2024年6月12日。

4.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联系人:刘帅、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860、84379012

电子邮箱:liushuai@dicp.ac.cn、zhankp@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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