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关于印发《大连化物所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化物所发〔2024〕44号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关于部署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大连化物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制定《大连化物所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24年4月26日

大连化物所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关于部署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大连化物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2024年研究所内部审计工作围绕抢占科技制高点,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效,防范化解研究所创新发展重大风险。

一、加强统筹领导,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加强党政班子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研究部署,本年度党委会、所务会研究讨论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不少于2次。

规范审计项目过程管理,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完善巡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整改效果,落实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风险、线索移送。

二、聚焦关键领域,开展各类审计项目

(一)合同管理专项检查

结合巡视整改,举一反三开展研究所合同管理专项检查,通过业务部门自查、监审处抽查、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等环节,进一步理顺合同管理流程、提升合同审批效率、增强合同管理效能。(实施时间:2-4月)

(二)中试基地专项审计

作为参与共建单位,对中试基地(不含其下属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履行相关程序后检查研究院制度的健全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规范研究院内控管理体系,防范研究院管理系统性风险。(实施时间:5-6月)

(三)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按照5年审计规划,抽选12个研究组/组群开展审计,结合风险研判和管理需求,聚焦重点科研业务或重大科研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注会议费、招待费等,促进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实施时间:7-8月)

(四)采购和外协业务专项审计

结合巡视整改,举一反三开展采购和外协业务专项审计,探索新方法和新手段,重点检查关联业务利益输送、虚构业务或虚假合同套取经费等。(实施时间:8-9月)

(五)长兴岛差旅费专项审计

对2020年3月至2024年3月,长兴岛差旅费报销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领取的真实性、合理性,进一步规范长兴岛差旅费管理。(实施时间:10-11月)

(六)离任审计

适时开展职能部门及研究组负责人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保障研究所权益。(实施时间:全年)

(七)工程项目结算审核

全年适时组织事务所开展基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对审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优化建议,不断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事务所遴选。(实施时间:全年)

三、加强成果运用,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完善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向被审计对象原原本本反馈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就审计发现典型问题和主要运行风险,与相关主管部门深入沟通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持续跟踪审计问题整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效能。

(二)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及时整理分析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案例通报、业务培训、集中警示教育大会、《纪监审工作信息》、“小督提示”专栏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科研人员规范使用经费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

四、用好审计资源,提升专业化水平

开展内部审计实践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积极参与院内外审计机构组织的研讨培训及理论研究、审计、巡视工作项目,以审代训、以干促学,提高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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