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关于表彰2023年度大连化物所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化物所发〔2024〕21号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为表彰在我所2023年度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经部门申报、安全委员会评选、所务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安全先进集体:能源与环境小分子催化研究中心、中药科学研究中心、生物能源化学品研究组、低碳烃综合利用及沸石催化材料研究组、太阳能科学利用研究中心、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研究中心、高技术处;

安全先进个人:刘奇昕、皇甫常欣、郭诗宇、刘宇、刘龑、李洪波、段锦霞、张岳龙、邹静涵、陈杰、关伟翔、张晓庆、李艳丽、刘浩然、乔庆龙、谢华、陈曦、马红、吴小锋、吕松青、于洋、黄声骏、宋广亮、王开、范文俊、韩建鑫、寇艳、孙剑、贾正浩、范旭冉、卫小芳、杨华、刘忠晔。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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