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附件1和附件2),自2022年入学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除了开题、中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的培养环节之外,还需要开展专业实践环节(6学分),2022级及以后入学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在毕业之前完成专业实践并填写专业实践登记表(附件3)。
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SEP培养系统已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环节功能并投入试运行。具体操作说明见培养系统专业实践操作说明(附件4),相关说明也已上传至SEP培养系统。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以电话联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络中心(技术咨询):010-88256622。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3: 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
附件4: 培养系统专业实践操作说明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郑树梅
联系电话:0411-84379853
联系邮箱:E-mail:xuewei@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