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原始数据管理的提醒

各研究组、职能部门:

2023年度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工作已经完成,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原始数据记录和管理存在屡查屡犯的现象,现总结常见问题和错误予以提醒:

1.实验记录不规范

(1)实验记录本封面应填写课题名称、记录起止日期、页数等信息;

(2)实验记录应有明确的实验目的、讨论和结论部分;

(3)实验记录不可过多留白,涂改应签名;

(4)实验样品命名要体现规范性和专一性。

2.原始数据集中管理和论文“两表”审核不到位

(1)研究组应集中统一管理原始数据;

(2)“两表”中应明确填写重要数据的重复实验部分;

(3)“两表”中要区分原始数据保存目录和打包数据保存目录,实验记录本和仪器存储之间应关联;

(4)填写原始数据记录位置时,应同时记录电脑的房间和电脑磁盘路径;

(5)应自查原始数据存储位置与“两表”记录是否一致,文章接收后及时更新“两表”。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与审计处)将组织各部门讨论,完善“两表”审核管理,加强研究所层面的教育培训,在年度常规数据核查的基础上组织突击检查,适时推动原始数据管理系统试点,希望全所人员能够遵守科学研究基本规范,恪守科研诚信,共同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附件1::大连化物所实验原始记录管理办法

附件2:大连化物所科技论文发表前审查规定

附件下载:
附件【化物所发〔2011〕52号-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关于印发《大连化物所实验原始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化物所发〔2011〕51号-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关于印发《大连化物所科技论文发表前审查规定》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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