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为规范合同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所内18类支出合同将于10月30日迁移至ARP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现行各合同管理系统(“科研物资管理系统”“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支出类合同、“DICP专属App”中服务类合同与基建类合同)将同步取消新增审批功能,已经提交审批的在途单据与历史数据查询不受影响。
本次系统切换后的升级内容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
1. 实现了所内各类型支出合同的统一平台、统一数据、统一管理;
2. 实现了审批可追溯、流程可管控、数据可管理;
3. 实现了与后续财务报销和科研项目的无缝衔接,减少用户重复填报;
4. 同时支持PC端与移动端审批,支持邮件与短信待办提醒;
5. 实现了对供应商的统一管理;
6. 优化业务流程,根据研究组类型确定管理方式,对于组群,增加组群组长预审环节;
7. 支持授权,解决合同经办人与报销人不同,报销人能够关联合同的实际问题。
操作指导:ARP合同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ARP系统合同管理将于10月30日上线试运行,在此期间如遇问题,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