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省发改委拟继续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请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内申请项目。

二、申报要求

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l年修订)》(辽宁省高校〔2021〕195号,见附件)的耍求,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中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和《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见附件)。

三、限项要求及资金支持

我所今年限项推荐一项,项目获批后,辽宁省发改委无资金支持。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于11月5日17:00前将申报文件电子版发送至wangxiaoping@dicp.ac.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平

联系电话:84379223

电子邮箱:wangxiaoping@dicp.ac.cn

附件1:报告编制提纲.pdf

附件2: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x

附件4: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pdf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 报告编制提纲.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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