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近日,省科协、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3),现将文件内容予以传达,欢迎全所职工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报送范围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我所通过大连市科协渠道申报,大连市推荐名额为20项。申报人亦可通过省级学会自行申报(详见附件5)。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为我所职工,申报人为成果主要完成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2)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3)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2. 申报人须为申报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的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利、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人工作单位须在辽宁省内,成果亦是在辽宁省内完成。申报成果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取得,须得到相关专业行业公认,不得涉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3. 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交1篇(部)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作为成果名称,同时提供5项以上(含)与该代表性作品相关的研究证明作为支撑。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单位申报成果的支撑材料为5篇(部)以上(含)与该代表性作品相关的论文(或著作),其中至少1篇(部)为中国境内发表(或出版),未发表论文或未获批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4.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且不得作为其他申报成果的联合作者出现。2019年、2021年、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获奖人不能申报;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成果,及申报过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但未获奖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共同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5. 涉及与国外合作的论文(著作),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署其国内单位,且联合作者同意中方作者单独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前期先提供电子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申报书(附件1,word格式,学科代码见附件4,推荐单位大连市科协,代码S02);

(2)汇总表(附件2);

(3)成果全文——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文章全文pdf(含期刊封面、含参评文章的目录页)、著作类成果需提供电子版pdf(或含有封面、目录、版权页的部分著作扫描件);

(4)引证报告(请将成果信息发送给能源战略研究中心耿笑颖老师统一出具,电话:0411-84379156,邮箱:gengxy@dicp.ac.cn);

(5)其他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2. 上述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0月22日(星期日)17点。待通过市科协初评后履行正式上报程序。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84771850

联系邮箱:chensi@dicp.ac.cn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4:学科设置

附件5:推荐单位及名额分配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学科设置.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推荐单位及名额分配docx.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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