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关于启动2023年度长春市“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发布《2023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单位重点围绕我市光电信息与高端装备、化工新材料、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方式
  以前补助方式支持。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首年拨付70%,验收合格后拨付30%。
  三、项目类别
  1.引领类项目 2.成长类项目 3.菁英类项目
  四、支持额度
  引领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不高于100万元,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300万元(含)以上。
  成长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不高于70万元,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140万元(含)以上。
  菁英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不高于40万元,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40万元(含)以上。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中科院院属科研单位,由中科院院属科研单位推荐到中科院长春分院,长春市科技局会同中科院长春分院进行形式审查、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中科院长春分院形成拟推荐项目名单后报送长春市科技局。
  (二)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三)申报项目须与长春市域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不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具有长期合作基础,协议中须明确合作方式、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双方职责、经费投入、合作期限等内容。(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28日起至8月21日16:00截止,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1日16: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8月25日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网址:http://www.cckct.com/(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
  (三)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所内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聂成铭 18018901985

所外联系人:长春光机所成果转化处 张欢欢 18704486426
              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处 张佳羽18844543414 朴雅宁15567006262
              长春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韩金睿0431-88777262

(四)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0431-88777272,13664320122

 长春2023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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