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人员填报兼职情况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院属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填报兼职情况的通知》,为落实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全面摸清院属单位科研人员兼职情况,进一步规范院属单位兼职管理工作,现组织我所科研人员填报兼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各研究室(部)全体在岗事业编制职工及编外项目聘用人员。

二、填报内容:

1. 请严格按照《大连化物所工作人员兼职管理规定》(化物所发[2019]110号),如实填报兼职信息,兼职是指我所工作人员在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同时接受所外其他单位聘请,从事学术咨询与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管理、经营等活动。未经审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兼职。

2. 兼职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术期刊兼职或其他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兼职活动。

三、填报要求:

1. 所有类别的兼职均需填报。

2. 若无任何类别的兼职需填报“无”。

请于7月27日前通过我所专属App完成在线填报。(访问路径: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工作台-->人员管理-->科研人员兼职情况填报)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大连化物所工作人员兼职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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