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发布“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B类)”2023年拟立项选题计划并征集建议书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的目标要求,根据2022年院冬季党组扩大会议和2023年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基础研究十条”的要求,切实把我院基础研究的主要方式调整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重大问题的定向性、体系化基础研究上来。根据院党组2023年第8次会议精神,现面向院属单位发布“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B类)”(以下简称“B类先导专项”)2023年拟立项选题计划,启动专项依托单位和专项负责人遴选。

B类先导专项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重大问题,开展定向性基础研究,突出原创性、引领性和学科交叉,强化应用牵引、突破瓶颈,取得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占据未来科学技术制高点,并形成集群优势。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根据“基础研究十条”实施方案及2023年重点任务,围绕B类先导专项2023年拟立项选题计划(附件1),深入研讨,组建精干科研团队,认真编写建议书(模板见附件2),并做好相关的组织申报工作。

说明:

1. B类先导专项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作为专项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应为院属单位的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未满55周岁。项目、课题负责人优先选用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45岁以下的占比应不少于50%,课题负责人40岁以下的占比应不少于50%。

2.专项各级负责人应将主要精力用于专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牵头承担其他先导专项各级任务和院内重大科研项目(不含人才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专项各级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专项。

3.实施周期为5年,院拨资金总量一般不超过1亿元。

4.各申报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科研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学风诚信等进行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不得涉密。

5.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xzong@cashq.ac.cn,将建议书纸质件(一式3份)在依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换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科院前沿局综合业务处宗易昕,邮编100864”。

联络人:宗易昕、李云龙;电话:010-68597354 / 7339

科技处联系人:卢歆怡,luxinyi@dicp.ac.cn

              高  嵩 ,gaosong@dicp.ac.cn

附件1 B类先导专项2023年拟立项选题计划.pdf 

附件2 B类先导专项建议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 B类先导专项2023年拟立项选题计划.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B类先导专项建议书.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