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 供稿部门: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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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区域管理,综合管理处近日对星海园区能源楼及生物楼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堆放的待处置资产及闲置物品进行了集中清理。为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即日起请勿于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私自堆放任何物品。
如有拟处置资产,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在ARP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申请,综合管理处将定期按程序组织处置。
如公共区域发现私自堆放的闲置物品,物品所属部门须自行清理。
综合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强公共区域监管,请全所各部门共同配合,共同维护所区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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