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保证学位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制度,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申报备案,请有上述申报备案需求的研究生将我所保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保密委员会公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附件1)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或者《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3)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4,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纸质版,于2023年3月27日前报研究生部郑树梅备案,请同时发送备案名单的电子版(Word格式)至xueke@dicp.ac.cn,并在学位信息报送前通过“培养管理”系统的“论文答辩/答辩资格审核”界面设定论文保密等级,填写相关信息,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2.学位论文涉密及延迟公开的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须在不能公开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等字样替代。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原则上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4.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进行审核;涉密学位论文暂不需提交,待解密后将进行重点审核。以上两类论文封面上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标注。
5.已做涉密或延迟公开备案的学位论文若发生备案事项变更,应及时报送变更备案信息。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将不再受理其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申请,2023年夏季学位会将不按照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受理。
二、学位信息报送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 “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
学生在“学位管理”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如下:
1.学籍注册信息外的个人基本信息;
2.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学生在论文初审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学生在学位初审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上传;
3.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将逐条对应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先选择是否有修改。如有修改,学生点击“是”,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如没有修改,学生点击“否”即可。若学生未选择“是”或“否”, 在“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时会提醒学生进入“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4.在信息确认前,应确保所有从其他系统引入的数据均已同步进入“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之后,若在其他系统做了相关修改,须再次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三、学位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专利、奖项及2017年2月23日之前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学生申请学位时由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2.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
3.根据国科大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4.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