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海油发展—大连化物所联合研发中心”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合作设立“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海油联合研发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发中心”),海油发展每年提供原则性研究经费1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双方的科技合作项目。经讨论,提出2023年联合研发中心立项指南:

一、设立宗旨

联合研发中心旨在组织双方在能源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合作研发,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同时,双方面向未来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关键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和前沿新技术研发,加强技术合作与人才培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同推进建立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良性互动的合作新机制。

二、实施原则

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海油联合研发中心”合作框架协议》执行。由海油发展与大连化物所共同管理,双方成立技术委员会作为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项目的设立、调整、终止和验收。联合研发中心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具体权益分配事宜在具体项目开发合同中约定。

项目申报限于大连化物所课题组申报,在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内开展研究。

三、项目申报领域及要求

2023年度联合研发中心原则性项目经费预计1000万元(根据申报项目调整)。拟资助项目2-5项,资助强度200-500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项目应结合海油发展重点发展领域,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申报项目限项要求。

(二)限项规定

1.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

2. 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3.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三)重点领域

海油发展涉及产业领域:勘探开发、钻井开采、海洋工程、节能环保、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

四、项目申报过程

1. 预申报阶段

2023年3月24日前,返回申报项目预申报书至zywen@dicp.ac.cn。预申报书字数500字左右,简要说明研究内容、项目目标、预申请经费等。依据预申报书,结合与海油发展规划的契合程度,推荐到海油发展论证后,通知准备项目正式申报材料。

2. 正式申报阶段

通过预申报审查的项目提交项目开题论证材料,由技术委员会讨论确定资助的项目及经费。

五、联系人

科技合作处处 文志勇

联系方式:0411-84770780,13109840926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孙哲

联系方式:15822571408

附件:2023年度海油发展-大连化物所联合研发中心项目预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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