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留学生和联合培养学生:
按照中科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2023年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防范疫情风险,保障全所学生安全、健康,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和组长同意后,可自愿提出2023年寒假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我所全体研究生均需在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填写“请假申请”上报假期去向,具体时间由各研究组自行确定。“请假申请”需经导师和研究组组长在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审批确认后,上报研究生部备案。
2.寒假离连的同学,须在大连化物所专属App中,进行“请假申请”(请假申请访问路径: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工作台-->学生请销假-->请假申请(请假类型“寒假”)。
3.从2023年1月15日起,寒假留所过年的同学,须按照上述路径填报信息(在“目的地”处注明:(1)住宿园区:星海园区/能源学院园区/长兴岛园区/外宿;(2)具体楼宇+房间号/外宿地址+楼宇+房间号)。需要开展实验的同学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并严格遵守所内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学生回所后须及时进行“销假申请”(销假申请访问路径: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工作台-->学生请销假-->销假申请)。
5.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月15日12:00。
联系人:孙晓珊
联系方式:84379196
邮箱:xueji@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