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院办公厅通知,因临时有其他重要会议安排,原定于2023年2月9日至10日上午召开的2023年度院工作会议,调整为2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上午召开。我所将在能源楼会议中心设置分会场,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参加2月11日的全体视频会议。现将会议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月11日(全天)
二、会议地点:能源楼会议中心
三、参会人员:研究室(部)主任(部长)和副主任(副部长)、研究组组长、组群主任和副主任、创新特区组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副处级岗位人员。同时,欢迎所内其他人员参加。
四、会议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科技创新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加快改革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
五、会议日程:
六、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离会。院机关将对会场情况进行实时抓拍,并统计会议结束时会场参会人数,会后办公厅将按规定对各单位参会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于瀚祥
联系电话:84379136
请相关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