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全体职工、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传统文化,传递中国精神,展现我市女性书法家的时代风采,培育并推出一批女性书法和篆刻创作骨干人才,进一步推动大连书法事业发展和女书法家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统战部及市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联合举办“墨韵兰馨”——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现将书法、篆刻征稿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女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以“讴歌新时代、书写新史诗”为主题,符合“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要求,可反映大连历史文化、城市发展,也可反映女性品格与道德修养,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
书写内容要准确连贯、相对完整,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要求竖幅,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1米;形式对联、条幅、中堂、扇面、手札、斗方均可。篆刻作品要求投稿作者提供6—12方印蜕、附2方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条幅,自行题签;篆刻入展作者须寄印章1方原石。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所有作品恕不退稿,由赞助单位收藏。

5.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地区、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所有投稿作品请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投稿人认真填写《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投稿登记表》(附件1)。

二、评审

1.由大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

2.设入展作品8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大连市书法家协会、大云书库美术馆等平台公示。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禁止代笔、摹仿,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参展资格。

三、作者待遇

1.设置一等奖3名(奖金2000),二等奖5名(奖金1000)、三等奖 10名(价值800元礼品)、优秀奖 20名(价值500元礼品);

2.向优秀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向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4.入展作者具备一次加入大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四、展览

展览时间:2023年3月8日开幕,展期一个月。

展览地点:大云书库美术馆(大连市西岗区华泰街100号)

请广大女职工、博士后、研究生、离退休职工积极参与。稿件请于2023年2月16日前报送。稿件交给书画协会宁思阳(联系电话:84379066,生物楼111房间),投稿登记表发送至邮箱ningsy@dicp.ac.cn

附件: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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