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拟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8日
2. 依据:《大连化物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1年修订版)》和《实验室安全指导手册》等
二、实验室检查内容及要求
1. 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制化学品的隐患排查,重点强化对研究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部门检查、培训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等)、“攻坚月”活动开展情况、岗位风险源辨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的检查。
2. 各检查小组在开展检查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检查工作,现场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详见附件1),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各小组完成检查后,统计检查结果,并给出整改及扣分建议,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扣分事宜。
3.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整改,各楼宇网格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4. 具体检查时间由相关负责人协调确定,且不得提前通知。
5. 检查部位与成员分组(略)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检查要求
1. 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所控股等相关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督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2. 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赣江中药创新中心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
3. 办公室组织开展对综合档案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4. 知识产权与成果处组织开展催化剂放大平台、与外单位共建使用所外房屋进行科研工作研究组以及相关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
5. 综合管理处组织开展物业、运行维保(电梯、消防、污水站,集中供气、锅炉和房产运营等)、餐饮、便利店、房屋租赁方等单位以及在所外租赁房屋研究组的安全隐患排查。
6. 基建处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
7.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详见附件2)。
附件1-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xls
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