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申报项目须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辽宁实验室、大连实验室(筹)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申报人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 申报单位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218.60.90.30/kjjpm),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2. 申报单位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

3. 申报单位根据支持对象和条件,按照限项、规避重复支持等要求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

因项目为限额推荐,请有意报名的老师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您的报名意愿发送至邮箱zhankp@dicp.ac.cn。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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