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我市申报2022年第二季度引进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起,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2年9月26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目录》所列岗位条件;
(二)在连全职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有关附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4、劳动或聘用合同
5、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社保证明打印请参考如下链接:
http://www.rsc.dicp.ac.cn/info/1101/19858.htm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1申请核准表电子版(word版本)
2、附件1申请核准表纸版材料,需签字
3、附件2认定情况一览表电子版(word版本)
4、附件3一览表(excel版本)
5、附件4真实性承诺,需签字
6、申请人有关附件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本人申请核准表放一起作为申请材料,在袋封面标注所有材料名称,并本人签字。附件材料扫面件,做成一个PDF,标注个人姓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以上材料1、3、4需要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至人事处邮箱;2、5需要纸版签字材料;另需个人附件PDF。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请按照顺序排列好,盖人事处章后,扫描为一个PDF发至联系人邮箱,以姓名+紧缺人才命名。
五、其他事项
(一)人才来连入职首家单位期间未申报紧缺人才认定、后流动到我市其他单位的,可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来连时间界定)于新单位申报。
(二)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要出具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具体以申请人引进(来连)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为准。对博士、硕士毕业的申请者学历条件超出岗位明确要求的,将其超出部分的博士、硕士求学经历(按照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请各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申报认定。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老师,刘会娟
电话:84379200,84379556
邮箱:quyu0309@dicp.ac.cn
附件详见:http://www.rsc.dicp.ac.cn/info/1147/210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