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请各部门做好返岗后实验开展前的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组织部署实验开展前安全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风险防范。

二、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展实验,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控化学品进行综合盘点,排查危化品是否有挥发、泄露等情况,确保危化品数量清晰、位置准确、风险可控、管理有序。

2.气体钢瓶。对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全面检查,出现气体泄漏、气体过期、闲置气瓶等问题须及时联系气体公司,妥善处理。

3.电气设备。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意外情况。

4.实验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及时清理,规范处置。

5.安全设施物品。对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消防设施物品。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等被阻塞等情况。

7.其他。各部门认真排查水、电、气、门窗等环节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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