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4号)》,从8月29日24时起至9月3日24时止(共5天),严控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区域内人员流动,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1.我所人员实行非必要不出户,居家办公。

2.非必要不离连。对因特殊原因需离连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并查验其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我所人员出现黄码、红码和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向综合管理处报备。

4.市内各园区暂停送货、快递、来访等人员入所。

5.各园区间班车暂停运行。

6.加强用餐管理。居住在研究生大厦、公寓等人员到餐厅就餐,实行错峰就餐,餐厅延长供餐时间,鼓励自带盒饭和打包带走。

7.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及集体活动。健身室、离退休活动室和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关闭,所展馆停止预约。

8.零星工程管理。除必要、紧急的维修工程可由物业公司实施外,暂停各园区所有零星工程改造项目,其他外来施工人员禁止入所。

9.我所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妥善处理好危险化学品,关好水电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10.我所大连区域以外的相关单位,按照属地和大连市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1.所有人员均有义务主动向研究所如实报告自己及共同居住人身体状况、接触史和行程等防控要求信息,不得瞒报。

12.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园区的,经与社区沟通,在充分落实“四方责任”和部门疫情防控、安全责任的要求下,需在大连化物所专属App中逐级审批,办理出行证明(出行人员凭出行证明出入。居住在化物所社区的人员可在社区内部通行,持门禁卡可进入星海园区),同时务必遵守居住地社区的管理要求。

 

 

大连化物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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