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拟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9月5日

2.依据:《大连化物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1年修订版)》和《实验室安全指导手册》等

二、实验室检查内容及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承压容器、用电安全的隐患排查,重点强化对研究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部门检查和培训等)和岗位风险源辨识情况的检查。同时检查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及高风险工艺的设备操作流程等。

2.各检查小组在开展检查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检查工作,现场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详见附件1),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各小组完成检查后,统计检查结果,并给出整改及扣分建议,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扣分事宜。

3.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将作为本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内审观察项,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整改,各楼宇网格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4.具体检查时间由相关负责人协调确定,且不得提前通知。

5.检查部位与成员分组(略)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检查要求

1.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所控股等相关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督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2.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赣江中药创新中心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

3.知识产权与成果处组织开展催化剂放大平台、与外单位共建使用所外房屋进行科研工作研究组以及相关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

4.综合管理处组织开展物业、运行维保(电梯、消防、污水站,集中供气、锅炉和房产运营等)、餐饮、便利店、房屋租赁方等单位以及在所外租赁房屋研究组的安全隐患排查。

5.基建处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

6.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详见附件2)。

附件1-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xls

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xls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1).xls】已下载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