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四批固定资产报废(非电子类)需求统计的通知

各研究组及职能部门:

财务资产处现开展2022年第四批固定资产报废需求统计工作,此次报废为非电子类资产(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电子类办公设备外的固定资产)。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统计本部门拟报废资产后统一通过ARP系统提交处置申请,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1。统计截止日期为7月18日,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注意事项:

1.报废资产净值应为0,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原则上不允许报废;

2.请务必保证报废资产的完整性。部件缺失的资产,处置公司将不予报废或可能产生处置费用倒挂;

3.如设备标签缺失,请联系财务资产处补打;

4.单台/套原值在100万(含)以上的,或净值不为0的报废资产,需提供《专家鉴定意见》:
    (1)单台/套原值在100万(含)以上的资产:由5人或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技术小组,其中本部门以外技术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3;
    (2)净值不为零资产:由5人或以上专家组成技术小组,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1/2。

 附件1:资产报废办理流程.pdf

 附件2:专家鉴定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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