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提醒

所内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对于年度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以及需要退税的人员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在此特别提醒仍未办理申报的老师及时办理,以免因延误办理而导致影响个人信用。

如有疑问请咨询纳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个税年度汇算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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