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1月31日至2月6日为春节假期。根据《大连化物所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月7日-15日为职工集中带薪年休假。
放假期间,请全所人员严格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第19号》和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要求执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出差/出行,具体要求如下:
1、春节期间倡导就地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的,在大连化物所专属App中,进行出差审批或因私出行审批(出差审批访问路径: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工作台-->日常审批-->办公管理-->出差申请;因私出行审批访问路径: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工作台-->日常应用-->因私出行),清晰描述路程及目的地。
2、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检出的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检出市的其他县(市、区)。
3、出差/出行人员抵连后要及时登记相关出行信息(访问路径:大连化物所专属App-->工作台-->日常应用-->返连登记),入所时需携带抵连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落实好安全防范要求。
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