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所职工之家建设、激发基层工会干部积极性、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所工会在交流中心一、二、三会议室举行了工会2021年度先进团队、个人表彰及《工会法》学习活动。所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等30余人参加。
会议首先表彰了工会2021年度先进团队和个人。7室分会、DNL08分会、DNL19分会、科学传播处分会、财务资产处分会荣获“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李盛红(1室分会)、胡林彦(5室分会)、阎啸(7室分会)、王婷(18室分会)、赵文佳(两办监审分会)、周玉红(科技处分会)、孙凤鸣(人事处分会)、熊川男(研究生部分会)、姜磊(综合管理处分会)、朱广奇(排球协会/5室)、李琦(歌唱协会/18室)、侯滔(篮球协会/28室)、宁思阳(书画协会/18室)、季洁梅(舞蹈协会/DNL09部)、刘琳(瑜伽协会/DNL12部)15名在所工会开展所级大型活动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分会干部、协会负责人及职工会员获“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标兵”称号;此外还对积极支持工会工作的各分工会工会小组长以及文体协会骨干人员79人授予“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波,所工会委员会委员田志坚分别为获奖分会和个人颁奖。
梁波在讲话中对全体工会干部和文体骨干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希望广大工会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成为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深入学习《工会法》,不断提高为全所职工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打造一支信仰坚定、能力出众、热心奉献、敢于担当的工会干部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梁波还对与会工会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
深入学习贯彻《工会法》是各级工会2022年的重要任务。所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晓佳在会上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简要介绍了《工会法》的历史沿革、本次修改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并从工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能、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的经费和资产等方面,对新版《工会法》的相关条文进行解读。(文/赵冠鸿 图/董佳、范旭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