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以及已享受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
(一)遴选支持政策
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岗位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遴选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0人左右给予薪酬补贴(评审方案见附件1)。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1)被认定为我市2020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且在岗工作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2)被认定为我市2019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因工作未满一年而未参加2020年度薪酬补贴遴选,且目前在岗工作已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2.下列人员不可申报本次遴选:
(1)2015年以来,享受过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的;
(2)已被我市认定为高层次(含引进青年才俊)人才的。
3.参加本次遴选并获得薪酬补贴资助的人才,以后不可再次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也不可再享受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员薪酬补贴。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连同公示材料、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等,报送至单位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联系人见附件4)。
3.地区审查。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查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填写核对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4.综合遴选。市人社局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组织开展综合遴选,提出享受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
5.社会公示。享受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情况,市人社局提出首次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6.补贴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发放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补贴发放前出现人才离连、离开紧缺岗位、办理退休手续等情形的,停止发放薪酬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目录(附件5,贴于自备材料袋外)。
(2)《申报表》(此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一式两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取得的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连缴纳社保的证明(联系人:人事处吴闯老师)。
(5)申请人全职来连工作后首年度工作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入纳税明细及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请务必提供个人信息页)。
(6)个人工作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意事项:a、申请表中全职来连前后取得的业绩情况综述所列事项,需逐一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证明材料请把来连前后取得业绩证明分别装订,并对应标注编号。b、按照大连市人数和沙河口区人才中心要求,发表文章需要在知网、维普、SCI等检索列表,加盖所章;列表中个人姓名请用彩笔标注,列表后附每篇文章的首页,与列表顺序一一对应,并将个人姓名进行标注;c、专利需要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可以在官方网站截图,盖所章;或者按照附件9中证明写说明,盖所章;d、所获奖励和荣誉证明,必须有原件对应,不能提供的,一般不能出现在列表中,或者按照附件9中证明写说明、组长签字、盖所章;e、项目申请书、成果转移转化等,必须有原件,不能提供的,一般不能出现在列表中,或者按照附件9中证明写说明、组长签字、盖所章。)
(7)请准备用印申请,需要组长签字。
2.各区市县(先导区)需汇总提交的材料
(1)汇总本地区所有申报个人《一览表》(加盖公章,此材料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汇总本地区各申报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在连2020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汇总本地区各申报人所在单位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EXCEL电子版。
(4)各申报单位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公示结果需包括推荐人选姓名、行业类别、紧缺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加盖单位公章并有5名本单位正式员工签名确认。
二、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已享受薪酬补贴并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见附件6),为本次考核对象,按规定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是否继续享受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紧缺人才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在用人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情况。考核合格的,续发2021年度的薪酬补贴。未开展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停发2021年度薪酬补贴。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附件7)并附2021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附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饱满等相关材料,连同单位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电子版报送至单位所在地区人社部门。
2.地区审核。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考核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3.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发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薪酬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4.补贴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发放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王老师,84379200,245074437@qq.com
刘会娟,84379556,liuhuijuan@dicp.ac.cn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 12月24日之前交至人事处,原件材料待通知后再提交。
附件: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评审工作方案
2.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
3.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
4.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5.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材料目录
6.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1年度考核名单
7.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
8.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人填报说明
9.证明
10. 2020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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