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检查的通知

根据工作计划,拟开展2021年全所第四季度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0日

2、检查依据: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指导手册》

3、检查内容及要求

(1)加强对各楼宇基础和配套设施、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以及处置和各类压力容器安全的检查力度。

(2)重点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实验室过氧化物和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3)强化各园区辅助用房、各公司用房,各类公寓、餐厅以及变电所和消控室等的检查检查力度。

(4)各检查小组在开展检查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5)各检查小组完成检查后,统计检查结果,并给出整改及扣分建议。

(6)具体检查时间由相关负责人协调确定,且不得提前通知研究组。

4、检查部位与成员分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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