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行政秘书:

2021年下半年房屋占用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已核算完毕,现将各部门缴费明细公示,请认真核对数据。

房屋占用费、门卡费、编外人员餐补:联系人,林海涛;联系电话,89202;

水、电、暖气费用(不含长兴岛、能源学院园区):联系人,董晓阳;联系电话,89850;

水、电、煤气、暖气费用(长兴岛园区):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85760855;

水、电、暖气费用(能源学院园区):联系人,孙宗贤;联系电话,39787116;

电话费、公寓费用(不含长兴岛、能源学院园区):联系人,程显达;联系电话,89331;

电话费、公寓费用(能源学院园区):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39787113;

此次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公示期:11月24日至30日,缴费期:12月1日至12月8日。

如对缴费明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与综合管理处相关人员联系,如无异议,请于缴费期内领取公共费用明细单,并及时填写网上报销单,到财务资产处办理缴费。

财务资产处联系人:桂军;联系电话:89725。

 附件:2021年下半年公共费用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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