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经指办发〔2021〕38号,详见附件),现对国庆假期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提醒:
1、我所职工和学生合理安排节假日出行,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重点管控地区返连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地区返连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健康监测。如果出省,建议返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2、离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履行报备手续,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3、抵连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行程备案(微信所企业号-返连人员信息登记表,也可扫描二维码)。
出差/行人员返连登记二维码
4、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域外防控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表》,严格按照其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遇有突发疫情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属地防疫部门和综合管理处报告,并严格执行相关防疫部门的要求。
附件: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