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辽宁省发改委拟继续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申报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促进抗击疫情药物药品应对能力,对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从事创新疫苗、抗体药物、中药、体外诊断与检测试剂和设备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填写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和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见附件2)。
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于10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angchao@dicp.ac.acn;纸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一式7份,于10月15日17:00前交至成果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411-84379178
电子邮箱:yangchao@dicp.ac.cn
附件1 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docx
附件2 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x
附件3 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pdf